信陽市一對夫妻通過朋友介紹加入了一個名為“連鎖經營”的傳銷組織,之后被洗腦,并積極地發展下線。在被捕前,他們已經升級為該組織的老總。1月6日,李旭反傳銷團隊得知,合肥市長豐縣人民法院宣判了涂某合和蘭某芳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檢察院指控稱,涂某合和蘭某芳在2012年上半年加入了名為“連鎖經營”的傳銷組織。涂某合的直接上線是蘭某2,而蘭某芳則是涂某合的下線。涂某合發展的下線包括蘭某1等人,而蘭某芳發展的下線包括涂某3、李某4、楊某3等人。該傳銷組織設有五個等級,分別為業務員、業務組長、主任、經理和老總。涂某合和蘭某芳通過發展下線人員成功晉升為老總,并承擔管理和協調職責。2020年4月11日,涂某合在河南省淮濱縣被捕,而蘭某芳在4月12日自愿投案。兩人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認罪認罰。此外,還發現涂某合和蘭某芳是夫妻關系。法院審理后認為,涂某合和蘭某芳以“連鎖經營”活動為名加入傳銷組織,并要求參與者以購買投資份額的方式加入,并按照一定順序構建層級體系,以發展下線和購買股份的數量騙取財物,建立了嚴密的傳銷網絡,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因此,涂某合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蘭某芳被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