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陽法院在12月15日宣判了一起
比特幣“挖礦”合同糾紛案件,一審認定合同無效,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涉案公司豐復久信和中研智創通過簽訂協議進行比特幣“挖礦”并支付管理費用,但是未能收到約定的比特幣收益。法院認為“挖礦”行為破壞環境、存在多重風險,因此該合同屬于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合同,相關財產權益也不受法律保護。法院建議有關部門清理整治涉及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線索,以預防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國家出臺了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要求市場經濟參與者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并且警示消費者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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