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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顯示,湖南省衡陽市某塑料廠的退休職工宋某奇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案發前,宋某奇先后發展了4000余人加入“智天金融”傳銷組織,并非法獲利400多萬元。
根據金融智商稅的了解,2015年8月24日,吳開明與鄧智天、馮文秀共同注冊成立了四川智天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天金融公司”)。該公司以“響應國家打造7億中產階級”、公司董事長鄧智天將自己22萬億古玩資產打包抵押,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幌子為名,在網絡上進行提前認購“智天股權”來獲取巨額利益的傳銷活動。
智天金融公司規定,會員繳納1000元認購10萬股或者繳納1萬元認購100萬股可以加入公司,并能夠自行發展下線會員,并逐漸形成層級,并獲得10%到50%不等的分紅收益。會員還被要求繼續發展新會員加入,逐漸形成一個龐大的傳銷組織。
2018年2月份,宋某奇通過沈某介紹,繳納1萬元認購智天金融公司的股權后,通過組建群組、朋友圈等方式,發展了300多名下線會員。據庭審視頻顯示,宋某奇僅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就發展了300多名下線會員。
同年3月8日,宋某奇為了擴大市場規模,將自己一個月內發展300多名下線的情況告訴鄧萍。鄧萍得知后,為了擴大市場,任命宋某奇為上海地區的市場銷售總監。在鄧萍的同意下,宋某奇與自己的弟弟一起在上海市崇明區成立了“上海報單中心”,并擔任負責人。
2019年5月19日,宋某奇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上海市七寶派出所民警抓獲。在案發前,宋某奇發展了4000多名下線會員,接受下線會員的報單資金總計4700多萬元,涉案金額達4300多萬元,非法獲利400多萬元。
2019年12月6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起訴書指控宋某奇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經審理,永城市人民法院認為,宋某奇參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根據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宋某奇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四十萬元。并對其違法所得99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剩余的301萬元違法所得將繼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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