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9|瀏覽:283
三大協會要求,堅決抵制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不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賬戶和支付結算、宣傳展示等服務,同時提示社會公眾加強風險防范意識,不要參與虛擬貨幣相關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資金受損。
打擊力度不減
非法金融活動無所遁形
2020年以來,伴隨虛擬貨幣價格大幅波動,國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有所抬頭,中國居民盲目跟風,通過境外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商,參與交易炒作,容易遭受較大損失。
三大協會公告稱,應正確認識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人民銀行已先后關閉境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211家。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框架下,2017年9月,人民銀行等7部門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虛擬貨幣交易和代幣發行融資平臺涉嫌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
上海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境內平臺清理之后,一些境外交易所仍在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影響較廣的4家交易所包括歐易、幣安、火幣、泰達幣交易所。這些交易所不受監管,客戶身份識別很弱,使用虛假境外身份注冊賬號也能夠進行交易。
除境外交易所外,一些場外交易商甚至干起了“販幣”的買賣,從境外交易所大量低價買幣,通過組建微信群、宣傳比特幣價格大幅波動等信息的形式,吸引中國境內客戶,從而高價售賣虛擬貨幣賺取差價和交易費用。
按照現行監管規定,任何為中國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的個人或交易所,均涉嫌開展非法金融活動,而對于上述境外交易所、場外交易商,“非法”的帽子同樣適用。
凍結資金賬戶
“斬斷”兌換支付渠道
“斬斷”非法活動資金鏈條,暫停相關賬戶交易,商業銀行、非銀支付機構依靠豐富的反洗錢經驗、大數據資源,也將參與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行動。
三大協會公告明確,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
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應切實加強虛擬貨幣交易資金監測,依托行業自律機制,強化風險信息共享,提高行業風險聯防聯控水平。
三大協會還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會員單位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發現相關問題線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為相關調查、偵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近年來,監管部門持續進行風險提示。《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中信銀行在4月份發布公告聲明,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該行賬戶用于比特幣、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