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4|瀏覽:275
2019年10月,青州法院判決了一起非法控制大量計算機進行挖礦的刑事案件,9名被告人被判刑。最近,濰坊中院對該案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的起因是青州市公安部門接到騰訊守護者計劃安全團隊的報案,稱檢測到一款游戲外掛程序暗藏后臺的挖礦功能木馬程序。經過調查,警方鎖定了某論壇版主楊某,他被抓獲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根據楊某的供述,警方抓獲了大連某網絡科技公司的賀某、陳某等16人。該公司在2014年12月成立,根據賀某的指使,員工制作了可以控制計算機進行挖礦的程序,并在公司的業務平臺上進行推廣和發展下線。
在業務推廣過程中,公司明知部分下線代理未經計算機使用人同意就安裝了公司的挖礦程序,依然和他們合作,以此獲得虛擬貨幣,進行出售并與下線代理分成。
此外,楊某也將公司提供的挖礦程序隱藏綁定到他制作的三個軟件中,并上傳到網上進行傳播控制計算機進行挖礦,并獲得個人收益。
案件中的被告單位和個人都被認定犯有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并處以相應的刑罰和罰金。
法官指出,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類似該案的犯罪行為屬于新型犯罪,具有隱秘性和危害性。用戶應避免點擊來源不明的網站鏈接和訪問非法網站,安裝正規殺毒軟件,并及時更新升級。在電腦卡頓或溫度過熱時,應使用殺毒軟件查殺或請技術人員進行檢查。
總之,該案的判決對于打擊非法挖礦行為具有積極意義,并提醒用戶保護好自己的計算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