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3|瀏覽:315
經依法偵查查明,鶴崗市居民燕某某以利用一款名為“有錢還APP”的軟件,以眾籌還錢為噱頭,在鶴崗市發展下線參與網絡傳銷活動。鶴崗市居民燕某軍實施網絡傳銷所使用的“有錢還app”實際經營者及最高發起人為林某華。
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林某華以首年2萬元后續每年6000元的價格委托鄭州市某軟件科技有限公司制作一款名為“有錢還app”手機軟件,并利用該軟件以“眾籌還債”為名義實施網絡傳銷,在全國發展下線會員10余萬人。
“有錢還app”會員分為V1級至V9級9個級別。參與者需給推薦人和層級中最近的V9級會員各轉賬200元后即成為V1級會員。每名會員可發展3個直接下線安置在自己會員號下,如再發展下線需安置在自己下線會員之下。升級至V8級會員的條件是:除3名直接下線會員外,每名直接下線下級會員需達到27名V2級以上共計81名V2級以上會員。
“有錢還app”V9級會員每個月需向林某華交納400元管理費。該傳銷活動以不存在所謂的“資金池”、“團隊計酬”、“固定公司”和“投資金額少”等特點迷惑眾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參與其中。該活動嚴重危害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給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帶來威脅。
專案組民警在分析研判后,確定犯罪嫌疑人燕某軍為切入點,理清該傳銷團伙的組織架構,掌握充分證據。專案組民警分赴鶴崗、杭州、深圳、上饒、南昌等地開展抓捕工作。
外出抓捕民警歷經近一周的摸排蹲守,在縣局領導的周密協調部署下,多地抓捕組同時收網,一舉抓獲燕某軍、林某華、林某超、林某婷、朱某克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并成功押解回綏濱縣進行訊問。
在抓捕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后,綏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以“不獲全勝不收兵”的韌勁,圍繞“案不漏人”的工作原則,先后組織警力于2020年11月10日和11月12日分赴山東省青島市、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對犯罪嫌疑人燕某軍的上線人員曹某和曹某的上線人員薛某輝展開抓捕工作。 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8時許,兩地辦案民警同時收網,成功抓獲上述兩名犯罪嫌疑人,并押解回綏濱縣進行訊問。
經訊問,上述七名犯罪嫌疑人對各自參與“有錢還APP”進行傳銷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本案的成功偵破,是民警從“戰法、戰例、戰績”層面獲得了經驗、提高了本領,展現了綏濱經偵干警的初心與擔當,彰顯了鶴崗公安鐵軍的本色與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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