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6|瀏覽:280
隨著比特幣監管持續加碼,比特幣的產出活動——“挖礦”也引起了各地方的高度重視。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的一份會議通知顯示,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5月25日下發《關于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有接近四川監管的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本次召開會議是為了解收集有關情況。”
而在同一天,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內蒙古發展改革委”)也公布《關于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對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主體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核減能耗預算指標;對存在故意隱瞞不報、清退關停不及時、審批監管不力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肅追責問責。
四川、內蒙古同時發聲的背后,是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文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與虛擬幣相關服務,以及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指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地方嚴格落實監管要求
“挖礦”就是獲取比特幣的過程,在此過程中,計算機需要進行運算,運算難度會與參與者數量呈現正相關,故各方在逐利目標下,互相比拼,會消耗大量電力能源。
當前,內蒙古正在準備多措并舉整治當地虛擬貨幣相關業務。
關于5月25日的征求意見稿背景,內蒙古發展改革委表示,是為按照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51次會議關于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的部署要求,嚴格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關于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進一步清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強化打擊懲戒力度,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維護市場秩序、大數據行業環境及防范金融風險。
征求意見稿中,對相關企業作出要求,關于相關主體列舉十分詳細,包括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的電力提供方,以及開展挖礦的大數據中心、云計算企業的參與方等等。
比如,征求意見稿列舉情形以及相應措施有,對通訊企業、互聯網企業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規定,由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嚴肅追究責任;對網吧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其進行停業整頓等處置;對未經報批私自接入動力電源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等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規,對其違法竊電行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等。
可以看到的是,在“碳中和”目標的大趨勢下,各地對虛擬貨幣“挖礦”業務愈發警惕。
日前,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于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會議內容包括要求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分別匯報各自供區內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同時,根據會議安排,四川電力交易中心將匯報水電消納示范區內大數據企業參與市場交易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售電公司匯報代理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