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2|瀏覽:293
原來,潘某某近幾年一直跟風炒以太幣,聽說通過"挖礦"可以賺大錢,他毫不猶豫地購買了顯卡和"挖礦"軟件,開始日夜不停地"挖取"網絡虛擬貨幣。潘某某供認不諱,并表示他在去年國家規定"挖礦"違法后就停止了這個行為。
警方提醒市民,虛擬貨幣"挖礦"不僅會消耗大量能源,還衍生出許多風險。這種行為實際上是用電腦進行計算,生產虛擬貨幣,并將其兌換成流通貨幣。2021年,我國已將虛擬貨幣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虛擬貨幣不能也不受法律保護。
警方呼吁市民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切勿參與虛擬貨幣"挖礦",以免造成財產損失和不良后果。對于"挖礦"行為,警方將堅決打擊,以遏制其帶來的不利影響。
(來源: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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