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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發布《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宣布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被正式列為淘汰類產業。同時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被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胡捷對澎湃新聞表示,此次兩個《通知》重申了往年對于虛擬貨幣的規定,但在整治政策上施行了更加嚴厲的部署。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7部門聯合發文,叫停首次代幣發行(ICO),并將ICO定性為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國內虛擬貨幣場內交易所全部退出,轉戰海外。但是,這些轉戰海外的交易所仍吸引了不少國內投資者,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以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出現較大漲幅,炒幣熱度再度擴大。
另一方面,比特幣的生產過程挖礦是高耗能活動,雖然也幾經各地政府清退或限制,但隨著比特幣行情走好,也出現了一幅瘋狂景象。
發改委《通知》指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郝毅對澎湃新聞表示,隨著大量資本涌入虛擬貨幣市場,挖礦人數劇增,通過挖礦產生虛擬貨幣的成本越來越高,據統計,挖1枚比特幣要消耗184634度電。由于我國出于民生保障,電費較低,因此大部分礦機在我國。
大量的能源消耗在沒有實際價值的挖礦上,是一種能源的浪費,不利于正處于高速發展的我國經濟,也會催生民間炒幣等非法行為,讓沒有投資專業知識的百姓進入高風險市場,不利于保護百姓財富。郝毅說道。
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對澎湃新聞表示,從計算挖礦到硬盤挖礦的各種創新,都極大的消耗寶貴的電力能源,尤其在內蒙古、青海、四川等地較多的依附電站挖礦活動很多,不利于我國2030年碳達峰的實現,也不利于2060年我國碳中和目標的達成。他還表示,虛擬貨幣的發展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