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9|瀏覽:284
香港立法會(Hong Kongs Legislative Council)此前已經就加密貨幣及相關活動(比如挖礦)的風險和欺詐活動征求了意見。立法會官員正在商議是否將《商品說明條例》(Trade Descriptions Ordinance)應用到加密監管上。該條例于2012年通過,其中規定如果在香港發現不公平交易的行為,將會受到處罰。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回應說,采購挖礦設備以及采購任何與虛擬資產有關的其他產品都屬于《商品說明條例》的管轄范圍。對于涉及到的一些不公平做法,劉怡翔表示包括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疏忽、激進的商業行為以及錯誤接受付款等。
劉怡翔還透露,非法挖礦活動將會被處以50萬美元的罰款或五年監禁。
此外,劉怡翔還提到了一起欺詐案件。在該案件中,香港警方逮捕了三名涉嫌誘騙20名受害者的犯罪嫌疑人,涉案加密相關設備和服務的金額超過370萬港幣(約合47.14萬美元)。事實上,這并非香港第一個加密欺詐案件。此前,一名自稱是比特幣百萬富翁的“幣少”黃鉦杰也涉嫌加密欺詐,涉案金額為300萬港幣(約合38.3萬美元)。黃鉦杰今年25歲,他與另一名只有20歲的同事在香港設立了辦公室,并通過虛假出售挖礦設備欺騙了20名投資者,最終被捕。
去年十二月,黃鉦杰因為在香港貧民區深水涉“撒幣”噱頭而名聲大噪。當時他在旗下公司Epoch的Facebook頁面上詢問是否有人相信會有從天而降的鈔票。就在黃鉦杰發布這個問題之后,他從附近高樓屋頂拋出了大約6000港元(約合764美元)的紙鈔。事件發生之后,黃鉦杰因為擾亂公共秩序被捕,隨后被保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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