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3|瀏覽:280
業內人士指出,“我們觀察到,與加密數字貨幣相關的稅收問題有所增加,我們認為這表明有些人在履行義務方面的態度是積極的?!?p>澳大利亞同意將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資產視為財產而非貨幣。他們認為這是納稅人的財產,公民有責任為2017年7月之后交易的數字資產支付資本利得稅。在澳大利亞,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期為12個月,不使用以及不交易加密資產的代幣持有人需要支付50%的資本利得稅折扣。
據悉,納稅人必須將加密資產的交易記錄與澳元的交易日期和數量保持一樣,并說明交易的目的以及完成交易的當事人。
另外,澳大利亞的所有數字資產交易所都必須在澳大利亞的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注冊。因此,交易所必須對交易金額超過10000美元限額的客戶說明情況。此外,交易所必須驗證用戶身份。
相關人士表示,雖然資本利得表或所得稅申報表上沒有對其進行明確的界定,以確定有多少人投資了加密資產,但我們仍在研究今年的交易活動,以確定加密資產會給市場帶來何種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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