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比特幣引起了全球科技行業的關注,并且許多公司宣布支持比特幣支付。在國內,比特幣經歷了一輪熱炒,曾一度達到每個8000元的最高價格,但隨后經歷了大幅震蕩,目前價格在4000元左右波動。隨著比特幣的熱炒,百川幣、摩根幣、貝塔幣等一系列國內的
虛擬貨幣也應運而生,虛擬貨幣的數量多得難以計數。而這些以創新為名義的虛擬貨幣,實際上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并且越來越多的虛擬貨幣成為了騙局。據知情人士老梁透露,國內已經有上百種虛擬貨幣,如百川幣、摩根幣、貝塔幣、馬克幣、暗黑幣、克拉幣、華強幣等等。這些虛擬貨幣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打著創新的幌子,承諾給用戶高額回報,但實際上都是傳銷騙局。以貝塔幣為例,參與者的主要收入來源有兩個,一個是挖礦收入,即100個金幣可兌換人民幣,還有一個是通過拉人加入獲得的收入,每拉一個人就能獲得120個金幣。而對于幕后操盤團隊來說,他們穩賺不賠,賺的是賣礦機的人。虛擬貨幣實際上毫無價值,參與者購買礦機后挖出的金幣再多也沒有用處,只是一堆數字而已,絕對不可能兌換成人民幣。這就好比在淘寶購買的游戲籌碼,無法在澳門賭場兌換成人民幣。然而,很多人之所以熱衷參與,是因為他們看中了虛擬貨幣的高額回報。在國內,山寨虛擬貨幣為了鼓勵用戶參與,一方面以比特幣作為例子,通過其價格從最初的幾毛錢到幾千塊錢來證明這些虛擬貨幣未來能夠增值;另一方面則利用政府的名義,編造政策和新聞來吸引用戶,并使他們相信虛構的未來。然而,這些利用政府機關和領導人的話來背書的做法,實際上是傳銷團伙常用的手法,用以證明他們模式的合法性。據投資者陳實介紹,虛擬貨幣都依靠拉人頭來賺錢,他們主要從第一筆入資中獲利,不管是賣礦機還是發行虛擬貨幣,都是在洗
錢包。一些平臺左手買右手賣,制造被炒作的假象,一旦投資者參與其中,就成了接盤俠。虛擬貨幣存在法律漏洞。2015年,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發現山寨暗黑幣網站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并立案偵查。在廣東省深圳市也曾有被告人因涉嫌傳銷活動被抓獲歸案。而在新疆新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官方微博上發布的消息中指出,百川幣實際上是傳銷,并且最終的結果是金幣兌換不出來,變成錢后就會跑路。盡管被抓獲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人,但是如果不連根拔起,這種危害就無法真正消除。陳實認為,政府對于
數字貨幣還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央行之前的表態也存在模棱兩可的情況。所以普通百姓很難判斷,他們可能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只要法律沒有禁止,就可以參與其中。一位虛擬貨幣觀察家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國家層面上還沒有得到認可,政府更多地考慮到創新方面,尚未明確禁止虛擬貨幣的出現,但也不允許其作為貨幣支付功能。之前有某家餐館表示接受比特幣支付,但最終并未實現。包括Q幣等虛擬貨幣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并不能替代貨幣進行支付。所以在發達的虛擬貨幣環境下,單純地禁止顯然不利于社會的進步,國家需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和規范。許多傳銷團隊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傳銷騙局已經擾亂了正常秩序,很多人錯誤地認為只要是虛擬貨幣就一定能增值,這是一種認知誤區。目前,比特幣已成為全球化程度最高的虛擬貨幣,但是在很多國家仍未得到認可,公眾應該更加理性地對待,不要被心懷不良者利用。當然,國家也應該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讓虛擬貨幣有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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