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1|瀏覽:251
張先生表示,在發現章成的異常行為后,他們發現他去了江西新余,并向當地警方報了警。4月15日晚上,警方確定了章成和他女友的電話在當地。第二天,張先生在當地警方和工商部門的幫助下,終于找到了章成被困的地方,并將他解救出來。章成講述了被困傳銷窩十余天的痛苦經歷。他們被關在一個不到30平方米的房間里,只能睡在地板上,窗戶被紙板封住,里面昏暗潮濕。早餐只有一勺稀飯加鹽,午晚餐只有幾個沒有加油的爛西紅柿,大米還是發黃的。他們和家人通電話時,必須按傳銷頭目給定的標準內容說話,而且要用免提。一旦講錯就會被打,回答不了問題會被強制關機。傳銷團伙為了讓他們不知不覺上當,事先進行了“早播”、“深耕”。章成的所謂“女友”是他在網上認識的,去年她還到福建考察過。工商局介紹說,這位所謂的“女友”已經騙了好幾個人。
張先生總結出了三條經驗來營救被困的家人。首先要及時行動,因為時間一長,即使成功營救,對被困者身心的恢復也會很困難。其次,在短信或電話中不要說要報警,否則可能導致公安定位困難。第三,被迫要錢時不要說“一分錢不給”,因為可能會受到折磨和毆打。
泉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四大隊傅副大隊長認可了這些經驗,他們專門打擊傳銷組織。然而,他強調最重要的是報警,最好找傳銷組織當地的警方報警,因為他們有專門的力量和技術手段,可以更快地找到傳銷組織并救出被騙人員。
針對傳銷團伙恐嚇被騙人員說報警后也會被追究刑罰,傅副大隊長進行了反駁。他說,被騙的人是警方保護和營救的對象。要追究一個人的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罪,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傳銷網絡達到三個級別,二是發展的下線人員達到30人以上。
傅副大隊長介紹說,如何判斷親人是否被困在傳銷組織中,可以從以下幾點出發進行判斷:首先,親人說話的語氣和語調與平時不一樣,這可能是被迫說話的結果。其次,親人的通訊工具很難聯系上,要么無人接聽,要么除了和家人通話時間外都關機。再次,親人開始向家人要錢,金額從幾千到上萬不等,而且多次要。這時,被困者很可能已經陷入被騙的階段。
對于受同學、朋友尤其是網友邀請遠行出游的人來說,要記住三點:首先,最好不要孤身前往。其次,對目的地進行詳細了解,如果在地名后加上“傳銷”兩個字后,出現了很多有關傳銷的信息,就要小心了,最好不要去,即使是親人邀請也可能是陷阱。第三,出發前要如實告訴家人或單位去的目的地,這樣一旦出現問題也方便營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