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談到
虛擬貨幣的監管常常會提到兩份重要文件,即中國人民銀行2013年發布的《關于防范
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89號文)和2017年9月4號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9·4文)。這兩份文件是中國監管部門對待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態度的官方文件。
對于虛擬貨幣的監管,研究常常采用比較研究方法。以下是我們對美國、新加坡、日本、德國、瑞士和英國等國家虛擬貨幣監管情況的概述。
一、美國
美國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比較復雜,不同的監管部門對不同的數字貨幣可能會有不同的分類和監管要求。美國財政部認為虛擬貨幣是一種貨幣,因此所有虛擬貨幣交易所都需要向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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