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5|瀏覽:259
據江蘇省高院公布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2年,江蘇省法院審結的毒品犯罪案件中,25歲以下被告人占比分別為8.3%、8.4%、18.4%。雖然涉毒案件整體呈下降趨勢,但網絡販毒和青少年涉毒問題仍較為突出。
為了逃避打擊,近年來,許多毒品犯罪分子改變傳統的接觸式毒品交易模式,使用網絡社交平臺上的虛擬身份進行交易,犯罪手段更加隱蔽多樣。
在浙江諸暨法院辦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林某某使用網絡平臺上的賬號,在某網絡平臺直接聯系或通過擔保商聯系買家,進行販賣大麻交易。案發后,被告人林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
而在江蘇省如皋市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穆某某利用社交平臺販賣含有毒品大麻成分的“上頭電子煙油”。案發后,被告人穆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江蘇省高院及浙江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從目前案件辦理情況來看,“互聯網+物流寄遞”的非接觸式販毒活動日益增多,犯罪分子依托網絡交易平臺、即時通訊工具等商談交易,通過微信、支付寶、虛擬貨幣等結算毒資,再利用快遞物流寄送毒品形成人貨分離、錢毒分付、少量多次的交易模式。
同時,毒品犯罪手段也更加隱蔽。有的通過網絡發布銷售、訂購毒品和制毒物品的信息,使用匿名加密聊天軟件進行聯絡,使用隱語、暗語洽談交易,使用虛擬貨幣在線支付。這些手段增加了查處犯罪的難度。
青少年涉毒案例有所增加,不少販毒、制毒人員還不滿25歲。青少年對毒品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容易受到虛假誘惑,進而沾染毒品。一些新型毒品的研發甚至以青少年群體為主要消費對象,社會危害性不容忽視。
需要全社會高度關注青少年涉毒問題,并采取相應措施加強預防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