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4|瀏覽:282
根據該通知,虛擬貨幣不具備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應包括兌換業務、交易所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向中國居民提供服務也被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
通知還強調,與虛擬貨幣相關的境內工作人員也將被追究責任。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也存在法律風險,違反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將無效,并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此次通知由多部門聯合行動,建立了工作協調機制。監測預警方面,將進行全方位升級,包括線上監測和線下排查,以及加強對涉虛擬貨幣交易資金的監測工作。
監管部門表示將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