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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共10個部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這個通知是里程碑式的行政指令,比2017年9月4日禁止ICO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行政指令更加具有意義。因為這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加入了之前的7個部委。
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意味著虛擬幣的法律監管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在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將虛擬幣行業的各種形態納入現有罪名的適用范圍中。這意味著對虛擬幣項目的拘捕、審判和處罰將有法可依。
以上主要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虛擬貨幣不能任何虛擬幣參與的商業行為都可以適用非法經營罪。
2、發行虛擬幣以及提供與虛擬幣相關的服務(例如OTC、中心化錢包、交易所、理財、Defi、期貨等)會被定性為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和非法集資等。
3、將法律主體設在境外,但在境內為中國用戶提供虛擬貨幣服務仍然是犯罪,境內工作人員將面臨同樣的刑事處罰。明知公司將賬號設在海外規避監管,仍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如果被警方查處,將承擔法律責任。
4、用戶參與虛擬幣交易的盈虧自負,國家不反對用戶參與虛擬幣投資,但是參與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換句話說,參與私募、ICO、Defi、期貨等虛擬幣交易的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即使有協議也是無效的,賺錢和虧錢都不受保護。
這是否意味著幣圈將完蛋?全球的幣圈不會倒閉,但對小散的幣圈來說,可能會逐漸衰落。而為小散提供交易和出入金渠道的圈子可能真的會消失。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國家明確表示要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傳播。
怎么做呢?
首先,加密貨幣交易本身就是超級風險的,這類信息應該嚴格監管,盡量少在媒體平臺上出現。
其次,加密貨幣衍生品如合約交易和杠桿交易風險更高,應逐步全面禁止。
實際上,目前幣圈所提倡的完全交易自由是很危險的,因為完全的自由不僅包括交易的自由,也包括欺騙的自由。
近期CCTV-13連續幾期報道了“空氣幣”的危害以及幣圈欺騙消費者投資等內容,只是幣圈欺騙行為的冰山一角。實際上,幣圈內的欺騙行為遠超過報道中的內容。
我還記得一個加密貨幣投資社區曾大肆宣揚鼓勵新手投資,聲稱不要聽老韭菜的話,因為他們不能發財的原因就是老韭菜。在那段時間里,新手投資者瘋狂買入各種“幣”,結果除了一些由馬斯克推動的狗狗幣稍微有點起色,其他各種“動物”幣火了不到一周就跌到谷底。
新手投資者虧損慘重,紛紛喊冤,可是當初卻忘了自己鼓吹的去中心化和自由交易。
今年,公安部、央行等多個部門聯手打擊治理跨境賭博資金鏈行動,借助比特幣、穩定幣等虛擬資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