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0|瀏覽:273
隨后,朱某發現自己的銀行賬戶突然多了1萬元。而且,每個月月底,他都會收到1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轉賬,這讓他非常興奮,覺得自己的“第一桶金”來得非常容易。
然而,好景不長。今年3月,鎮江市供電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稱他們從2018年開始,發現在鎮江新區和丹徒區的辛豐、高橋、谷陽、江心等地有大量用戶使用電力,但電表顯示使用量很少,多次查勘也未發現異常。基于此,他們懷疑這些地區存在嚴重的竊電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經過兩個月的縝密偵查,基本掌握了以蘭某和王某等人為主要成員的犯罪團伙,并確認他們在租賃的廠房中大量安裝了盜竊電力所需的設備,并實施了違法行為。
今年5月,警方組織了100多名警察對蘭某和王某等人進行了抓捕行動,現場抓獲了22人,并查封了3000多臺設備。7月份,朱某因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據計算,在朱某提供的廠房中,蘭某等人共竊取了超過300萬元的國家電力。
今年8月,公安機關依法將朱某移送至丹徒區檢察院審查逮捕。在接受檢察人員訊問時,朱某辯解稱自己并不知道蘭某等人在盜竊國家電力,他所收到的錢只是幫忙的“好處費”。然而,在銀行賬戶流水、通話記錄和證人證言等證據面前,朱某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全部罪行。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