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0|瀏覽:276
為了深入推進區塊鏈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充分發揮其在促進司法公信、服務社會治理、防范化解風險、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并發布了《意見》。
《意見》共分為七個部分,包括32條內容。其中,提出了人民法院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總體要求和人民法院區塊鏈平臺建設要求,并從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增強司法協同能力、服務經濟社會治理等四個方面指出了區塊鏈技術的典型應用場景。此外,還明確了區塊鏈應用的保障措施。
《意見》的幾個鮮明特點包括:
一是提出建成互通共享的司法區塊鏈聯盟,目標是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與社會各行各業互通共享的區塊鏈聯盟。在此基礎上,司法區塊鏈跨鏈聯盟將融入經濟社會運行體系,主動服務營商環境優化、經濟社會治理、風險防范化解和產業創新發展,形成中國特色、世界領先的區塊鏈司法領域應用模式。
二是明確了人民法院區塊鏈平臺建設的要求。要求人民法院加強區塊鏈應用頂層設計、持續推進跨鏈協同應用能力建設、提升司法區塊鏈技術能力、建設互聯網司法區塊鏈驗證平臺以及建立健全標準規范體系。除此之外,還提出了打造開放共享的全國法院司法區塊鏈平臺和加強司法區塊鏈平臺與各行業區塊鏈平臺跨鏈聯盟建設等具體措施。
三是提出運用區塊鏈數據防篡改技術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在人民法院電子卷宗、電子檔案、司法統計報表等司法數據上鏈存儲,并推動執行案件等數據和操作上鏈存證。此外,還要求將人民法院送達的訴訟文書和送達回執存儲在司法區塊鏈平臺中,以保障司法數據的安全性和操作合規。實現以上措施后,完善區塊鏈平臺的證據核驗功能,并支持當事人和法官在線核驗通過區塊鏈存儲的電子證據,以提升電子證據認定的效率和質量。
四是提出應用區塊鏈優化業務流程,提高司法效率。要求支持立案信息流轉應用、調解與審判流程的銜接應用、審判與執行流程的銜接聯動、提升執行效率以及支持執行干警便捷辦案等五個典型應用場景。針對以上應用場景,要求建立調解協議不履行自動觸發審判立案、執行立案等業務規則和智能合約程序,以增強調解程序司法權威和支持多元糾紛化解。
五是提出應用區塊鏈互通聯動促進司法協同。目標是構建人民法院與司法行政部門跨鏈協同應用,支持實現參與訴訟活動的律師資質、信用報告在線查詢及核驗,以提高核驗的實時性。同時,還提出構建人民法院與檢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的跨鏈協同應用,以提高案件在線流轉效率和數據互信水平。最后,要求構建人民法院與行政執法、不動產登記、金融證券保險機構、聯合信用懲戒等單位的跨鏈協同應用,以建立自動化執行查控和信用懲戒模式,提高協同執行工作效率。
六是提出利用區塊鏈聯盟互信服務經濟社會治理。為此,要推進構建與知識產權、市場監管、產權登記、交易平臺、數據權屬、數據交易、金融機構、相關政府部門等區塊鏈平臺跨鏈協同應用機制,以支持知識產權保護、營商環境優化、數據開發利用、金融信息流轉應用、企業破產重組、征信體系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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