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2|瀏覽:272
首先,什么是“龐氏騙局”?顧名思義,它是指一個人發明的騙局,即查爾斯·龐茲。他在1919年設計了一個“投資計劃”,宣稱可以在90天內獲得高達40%的回報率。他還給出了“眼見為實”的證據:最初一批投資者確實在規定時間內獲得了所承諾的回報。大量美國人開始參與,但在1920年8月,查爾斯·龐茲破產了。從一開始這個“投資計劃”就是騙局,他沒有任何投資,只是用后來參與者投入的錢支付先前參與者的資金,制造了“投資回報率很高”的假象。隨著承諾的回報率過高,新吸納的資金已不足以支付前期參與者需要贖回的資金。
因此,我們可以總結出“龐氏騙局”的三個特征:有一個中心人物或機構來運作;承諾高回報;用新進參與者投入的錢給早期參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
那么為什么比特幣不是“龐氏騙局”呢?首先,比特幣沒有一個中心人物或機構,2008年中本聰發明了比特幣,并在2年后隱退。現在比特幣由一群來自世界各地頂級程序員維護,稱為“比特幣核心開發者”。他們的主要工作是維護比特幣代碼和如何改進比特幣系統,而不是忽悠普通人去購買或投資比特幣。
其次,在中本聰2008年發布的比特幣白皮書中,并沒有任何承諾高回報的字眼,中本聰也沒有公開宣稱投資比特幣可以帶來豐厚回報。比特幣是開源的,任何人都可以查看比特幣代碼并對其做出貢獻。所有比特幣交易記錄都存儲在比特幣網絡中,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查看。
最后,比特幣不存在中心機構,也沒有承諾高回報,因此不存在用新進參與者投入的錢給早期參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的情況。買賣比特幣是個人的自由,不存在強制買賣行為,也不存在誘導新人參與,所以不能稱為“用新參與者的錢給早期參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
總之,比特幣不是龐氏騙局,因為它沒有中心人物或機構來運作,沒有承諾高回報,不存在用新進參與者的錢給早期參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的情況。如果還有人跟你說比特幣是“龐氏騙局”,可以直接對其進行反問,問它是否具備這三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