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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信息,香港香港特區政府相關修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打擊洗錢條例》)的法律提議群眾資詢工作中順利完成。
政府部門今天發布的文檔表明,創建虛似財產服務供應商出牌規章制度,要求一切人員如有心在香港從業虛似財產平臺交易的受規管業務流程,須向證劵及期貨交易事務管理監察委(中國證監會)申請辦理車牌,并合乎適度候選人規則,而具有人須遵循《打擊洗錢條例》附注2所訂的嚴厲打擊洗黑錢及恐怖份子資產籌資要求和別的致力于確保投資人的規管規定。在規管規定下,具有虛似財產服務供應商只可以向專業投資者給予服務項目,并須執行嚴苛規則,以決策什么虛似財產可在其服務平臺上開展交易。
除此之外,文檔還強調,虛似資產業務在虛幻世界運行有較高的潛在性風險性,提議對于沒牌虛似財產主題活動和不遵循規管規定的狀況簽訂合理和相當的罰則。沒牌開展受規管的虛似財產主題活動,可處處罰五百萬塊和囚禁七年;及其如屬不斷的罪刑,則可就該罪刑不斷期內的每一日,另處處罰十萬元。在與申請辦理車牌有關的狀況下,就一切要項做出虛報、具欺詐性或具虛假性的闡述,可處處罰一百萬塊和囚禁2年。違背嚴厲打擊洗黑錢及恐怖份子資產籌資的法律規定規定,可處處罰一百萬塊和囚禁2年。為引誘別人購買或售賣虛似財產而做出有詐騙成份或枉顧真實情況的歪曲事實闡述,可處處罰一百萬塊和囚禁2年。
事實上,上年至今,香港金融信息服務和市財政局一直在就數據加密交易方式的轉變向商業咨詢。該組織在一份申明中表明,準備在將要舉辦的2021-22屆立法會大會上遞交法律。
上年11月3日,香港中國證監會SFC.HK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Alder講話稱,香港中國證監會發布全新升級虛似財產平臺交易出牌規章制度,全部于香港運營、或以香港投資人為目標客戶的虛似服務平臺,都務必申請辦理車牌,受政府管控,不管其是不是買賣證劵型區塊鏈(SecurityToken),合稱“先前中國證監會曾為數字貨幣平臺交易制訂一套可挑選的管控架構,但這種架構使一些平臺交易能夠擺脫管控范疇運行”。
顯而易見,香港針對在港經營的數字貨幣交易中心有確立的要去,香港這一舉動也是由于要合乎由FATF制訂的合規管理(AML)標準,并為此來全方位規管虛似交易中心。
針對向專業投資者給予服務項目一事,先前也是有談及,依據香港中國證監會的車牌標準,合規管理的組織只有服務項目于專業投資者。在香港,專業投資者的界定是務必要有$八百萬港元的商品流通財產,而且過去一年有豐富多彩的項目投資工作經驗。
先前有業界剖析強調,圈里90%的投資者全是外行項目投資顧客Non-PI。因而,假如交易中心申請辦理了這一車牌,有可能會喪失許多 外行項目投資顧客,轉讓贈給別的服務平臺,鑒于此,有一些交易中心很有可能會離去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