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0|瀏覽:262
WUC項目:被告人高某某和陸某某在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間共同建立了“WUC”(世聯通證)傳銷平臺。該平臺以發布新型高回報的數字貨幣WUC為誘餌,需要投資500個WUC以上才能成為會員。會員可以獲得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靜態收益為每天2%至5%釋放充值金額,受到推薦人數量的影響,推薦人數越多,每日靜態收益釋放比例越高。動態收益可以根據發展人員數量和層級獲得1%-50%不等的層級獎勵。
CBK項目:被告人高某某和陸某某為消除WUC泡沫,在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期間創建了“CBK”(幣儲行)傳銷平臺。該平臺需要通過推薦人推薦碼注冊,注冊后需要消耗價值50USDT的WUC進行激活,并且需充值至少300USDT吹噓CBK會不斷增值,長期只漲不跌。除靜態收益外,CBK還設立了多個拉人頭獎勵規則,如“上下線收益”、“社區收益”和“合伙人收益”。
BTCP項目:在2020年5月份,被告人高某某和陸某某又創建了BTCP(比特披薩)項目。該項目宣傳通過云礦機挖礦獲取收益,需要通過推薦人推薦碼注冊成為會員,購買一臺云礦機的入門費為500USDT至600USDT。會員可享受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靜態收益根據算力高低而不同,每推薦一個會員購買云礦機,推薦人增加一個算力。動態收益根據傘下會員數量的不同而獲得不同的收益。
這三個平臺通過引誘會員注冊充值獲得加入資格并繼續發展下線會員的方式,形成了一定的層級結構,返利依據是發展人員的數量。這是典型的傳銷行為,以區塊鏈概念為幌子進行非法集資和傳銷詐騙。
這些項目最終崩盤,幣價暴跌超過90%,整個項目徹底失敗。
總結案件信息:在WUC項目中,共發展會員1434597人,層級達8795層,吸收了WUC幣4.6億余枚;在CBK項目中,共發展會員8.49萬人,層級達85層,吸收了BTC51余枚,ETH幣1657余枚,USDT幣1億余枚,USDT-Omni幣29萬余枚,WUC幣2.37億余枚;在BTCP項目中,共發展會員21321人,層級達149層,吸收了USDT幣3833.15萬枚。
案發后,根據各虛擬貨幣最低價格計算,追繳贓款及已變現的涉案虛擬貨幣共計2.1億元,追繳手機等贓物一宗,近8億元人民幣被揮霍一空。
可以看出,傳銷資金盤的危害極大。盡管操盤手被抓,但投入的資金幾乎無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