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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28465242043e4987b37aac7f00fc4797
根據裁判文書,公安機關在案發后從陳波、丁贊清、彭一軒那里扣押了一部分該平臺的數字貨幣,其中包括194,102.2809個比特幣、831,216.8853個以太坊、1,420,499.924個萊特幣、27,244,812.5個柚子幣、74,055.2656個達世幣、487,875,661.2個瑞波幣、6,050,447,261個狗狗幣、79,183.43967個比特現金和213,724.1288個泰達幣。
此外,還從陸姣龍那里扣押了49.9994個比特幣和1,000個以太坊;從陳滔那里扣押了409.997個比特幣和788.996個以太坊;從劉帥那里扣押了11.76956995個比特幣、397.21959個比特現金、333.56288個萊特幣、76.98979個以太坊、30萬個柚子幣、111.9495個達世幣和12,243,356.5個狗狗幣;從陸萬龍那里扣押了200.999個比特幣和123,943個柚子幣。此外,還凍結了陳波、丁贊清、谷智江、陸萬龍、彭一軒等人銀行賬戶資金共計607,374.82元,并凍結了晏雨嬌賬戶資金共計1,805,387.35元。
關于操盤手等人的刑罰決定如下:
1. 陳波: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600萬元。 2. 丁贊清: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8個月,并處罰金400萬元。 3. 彭一軒: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8個月,并處罰金400萬元。 4. 谷智江: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3個月,并處罰金400萬元。 5. 袁園: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萬元。 6. 陸姣龍: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萬元。 7. 陸萬龍: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萬元。 8. 鄭敬: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150萬元。 9. 王仁虎: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150萬元。 10. 賀思思: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緩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 11. 劉佳: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緩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 12. 劉帥: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13. 彭波: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2萬元。 14. 伍見紅波: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2萬元。 15. 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扣押的數字貨幣和凍結的資金依法處理,所得資金和收益將被沒收并上繳國庫。
關于扣押的12萬比特幣(價值43億美元)的處理方式,目前尚不清楚。有人認為可以進行拍賣,但由于G家不允許數字貨幣交易,所以拍賣可能不現實。還有人建議將其封存或鎖倉。至于誰會購買拍賣的數字貨幣,個人或機構,尚無定論。
雖然有人討論是否將這些數字貨幣出售,但實際上,早在案發后,就已經在場外將其變現。據了解,陳波已向鹽城市公安局申請以北京知帆科技有限公司為代理人合法出售這些數字貨幣,并將所得款項反映了人們對金錢和瘋狂致富夢想的渴望。熊大提醒大家要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