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8|瀏覽:302
他表示,數字人民幣錢包是數字人民幣的載體。在中心化管理、統一認知和實現防偽的前提下,央行與運營機構采用共建、共享方式開發錢包生態平臺,對錢包進行管理并驗真數字人民幣,并實現各自視覺體系和特色功能。
根據不同的維度劃分,數字人民幣錢包有多種類型,如不同等級錢包、個人和對公錢包、軟硬件錢包、子母錢包等。通過這些錢包組合,形成了數字人民幣的錢包矩陣體系。
穆長春還表示,央行與運營機構開發了基本支付功能組件,利用智能合約實現條件支付功能,如對于單用途預付卡的資金管理功能,避免卷款跑路等風險。
此外,他再次強調了數字人民幣與第三方支付的關系,并表示數字人民幣和第三方支付是兩個維度的事情,兩者不是競爭和取代的關系。數字人民幣是錢,是工具,錢包是載體,是基礎設施。第三方支付依然可以作為數字人民幣的載體。
他還透露,目前網商銀行聯合支付寶和微眾銀行聯合騰訊是已確定的運營機構。其中,微眾銀行和網商銀行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流通服務,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繼續承擔作為一個錢包的金融基礎設施職能,參與數字人民幣流通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