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0|瀏覽:327
1. 真金白銀且不支付利息:數字人民幣主要用于日常小額零售業務,滿足居民對現金便攜性和匿名性的需求。它等同于現金和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只對流通中的現金(M0)有影響,對M1和M2沒有影響。
2. 中心化管理模式:數字人民幣是由我國央行統一發行和管理的。它具備與紙幣同等的效力,不是獨立于人民幣體系外的計價貨幣,具有法償性。為了保持央行“雙支柱”宏觀調控的職能,數字人民幣必須通過中心化的管理模式發放。
3. 雙層運營體系:央行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再由金融機構兌付給社會公眾。數字人民幣的投放體系和現有的投放體系一致,不會對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商業銀行在兌換數字貨幣時需繳納100%的準備金,以減少數字人民幣對貨幣總量的影響。
4. 不計付利息的支付工具:數字人民幣定位于流通中的現金,不應計付利息。它主要適用于小額、高頻的交易支付,而不適用于公眾保留大規模賬戶余額以進行價值儲藏。這是為了避免引發公眾將銀行存款轉換為數字人民幣的情況,以及對央行貨幣政策造成不可預測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