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5|瀏覽:1104
根據報道,從2015年5月開始,蘭新民、歐陽鴻、李建康通過亞元公司建立了一些虛擬資產網上交易平臺,如“移動云信”、“亞元”、“文旅資產”等。然而,實際上,這些平臺都是網絡傳銷騙局。
他們吸引會員進行投資,并誘導其他人員加入,構建了一個六級分銷體系,包括省級、市級、縣級、鄉級分公司、股東會員和普通會員。根據下線人數和投資額,他們以動態和靜態獎勵的方式進行返利。
蘭新民是“亞元”(亦稱“文旅資產”)的創始人和領導核心,全權處理公司事務,號稱警號為“000003”;歐陽鴻負責公司制度設計、市場開發、下線發展和平臺事務,按照蘭新民的指示工作,管理省代理微信群;李建康是公司董事長,負責集團財務。
截至案發,參與傳銷組織的人員超過34萬人,最多有164個層級,涉及湖南、山東、江蘇、福建等多個省份,涉案資金近20億元,受到700多次舉報。
亞元團隊宣傳稱,亞元公司是中國法治文化理事單位,合法受法律保護,積極遵守法律,是中國第一家以數字貨幣命名的公司,持有永續經營牌照,只允許合并重組,不允許破產倒閉;亞元是全球所有法定貨幣(包括美元)都要先轉換為人民幣才能購買的虛擬數字貨幣,是實現中國夢的人民幣,是一帶一路亞洲虛擬貨幣一體化人民幣的體驗版;亞洲人民了解亞元后高呼“亞洲人民大團結萬歲”。
自2018年起,全國多地公安部門開始圍堵“亞元”傳銷詐騙組織。2018年4月,天府財經網報道了亞元號稱人民幣背后的法定加密貨幣傳銷團伙已被多地警方網上通緝。
從2018年4月13日至2019年8月8日,歐陽鴻等十名傳銷骨干先后被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湖南省邵東縣人民法院、山東省棗莊市嶧城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刑期,刑期從6年半到緩刑2年不等,并處罰金從150萬元到5萬元不等。
2020年5月,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亞元文旅資產”特大網絡傳銷案進行了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期間,原審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窩藏罪判處蘭新民等7名被告有期徒刑,刑期從8年半到緩刑2年不等,并處罰金從300萬元到10萬元不等。
盡管涉案人員已被抓獲,平臺也已關閉,但仍然有一部分參與者仍然相信自己會成為“億萬富翁”。
部分亞元余孽仍然通過“移動云信”進行收取“智商稅”,并且發展速度更快,主要在小城市發展。他們宣稱蘭新民是“GJ副主席”,警號00003,并聲稱不參與該平臺的人將會對不起自己的家人和子孫后代。
實際上,因涉嫌傳銷,“移動云信”在2019年2月已被國家強制性關閉。
來源:天府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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