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2|瀏覽:348
報案稱,今年8月份,何某與謝某等五人商談投資一個小超市項目。后來他發現,之前投資的17萬元被負責前期運營和店面裝修的謝某私自轉移到其他地方使用了。
虎門警方接到報警后立即展開調查。經過調查得知,犯罪嫌疑人謝某與何某等人于2021年8月4日合伙成立了某管理有限公司。在謝某負責前期運營和店面裝修期間,其他合伙人先后將17萬元轉賬謝某私自挪用了11萬元公司運營資金,用于投資比特幣。但因投資失敗,無法償還挪用的款項。
2021年8月27日晚上,虎門警方將謝某依法傳喚至警局接受調查,并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對其刑事拘留。
目前,經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批準,虎門警方近日對涉嫌挪用資金罪的謝某執行逮捕。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