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礦機,挖礦成功。搭上財富列車,從此走上人生巔峰。
虛擬幣造就了一個個暴富神話,即使大媽也開始參與其中,不料隨著國家的禁令,她們的“挖礦”夢想破滅了。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特殊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中,圍繞買“礦機”的錢到底是“借貸”還是“投資”,原告徐大媽與被告章大媽對簿公堂。
法院審理后查明,2017年8月,徐大媽向章大媽及其子轉賬19.3萬元,而后者用這筆錢為徐大媽代購了2臺“礦機”。轉賬當天,章大媽給徐大媽寫了張“借條”,不過章大媽說,這實際上是“收條”,當時是應徐大媽要求才寫成了“借條”。徐大媽承認虛擬幣的賬號、密碼均由她本人掌握,并自行操作賬戶進行了“挖礦”“提幣”的實際操作。后來由于國家禁止
虛擬貨幣交易,交易平臺關閉,盡管虛擬幣仍在平臺中,但已無法提出,徐大媽和章大媽都沒有賺到錢,還折了本金。
徐大媽手持“借條”,認為自己是借款給章大媽,要求還錢。而章大媽則表示,這筆錢是徐大媽的投資,應當自負盈虧。法院審理后認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屬于實踐合同,既要求雙方具備借款的意思表示,又要求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結合上述已查明事實,法院認為,徐大媽轉賬給章大媽及其子的錢款是為了讓被告代購礦機,且被告確實用于為原告購買礦機,并由原告自行操作賬戶,被告并未取得對錢款的實際支配權,可見,原告并未實際交付借款,原被告雙方借款合同并未成立。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歸還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案件已經生效。
今年5月,虛擬貨幣已被我國三大監管機構聯手封殺,虛擬貨幣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廣大消費者,尤其是中老年人應增強風險意識,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圖片來源于網絡,線索來源丨陸家嘴法庭,本文作者丨王治國,責任編輯丨陳衛鋒。
【來源:上海浦東法院】
熱點:挖礦 虛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