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9|瀏覽:262
虛擬貨幣“挖礦”是一種落后的工藝,消耗能源和碳排放量大,對產業發展和科技進步沒有積極的帶動作用。根據估計,比特幣“挖礦”每年消耗約133.68太瓦時的電量,超過2020年瑞典全國用電量。在全球比特幣算力分布中,我國以60%以上的算力占比位居首位,與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BTC礦場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相矛盾。
與此同時,“挖礦”衍生的風險突出,一些“礦場”以大數據、云計算等名義騙取地方補貼和用電優惠政策,助推地方新經濟產業的虛火和泡沫,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相關部門已多次發布文件,全面禁止虛擬貨幣“挖礦”,大量“礦場”已關停或轉移到海外。然而,由于轉移成本高,面臨國外監管政策和人力成本等不確定性,一些企業仍將“礦場”轉移到地下并觀望,希望政策放松和地方執行不到位,以后能夠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