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6|瀏覽:330
4月14日,自治區公安部門經濟調查組負責人表示,他們獲悉寧夏部分社交軟件上出現了可以獲得高回報的虛擬貨幣信息。這些信息吸引了很多投資者的關注和參與。經偵部門立即介入核實,發現相關平臺位于海外。這個平臺以區域鏈或物聯網的名義,通過網絡刷卡、拉頭等方式吸引投資者,并大力發展線下傳銷行為。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警方果斷采取措施,要求ARW微信集團的組織者退還投資資金并解散集團。對于尚未投資但仍在觀望的投資者,警方通過各種方式聯系,并告知他們風險的存在,說服他們退出以及時止損。
公安機關提醒投資者,虛擬貨幣不具備貨幣屬性,也不具備與真正貨幣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都是騙局;所有拉頭發展線下提取傭金的行為,必須是金字塔式的銷售。投資者應該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并及時報告相關違法線索。(記者劉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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