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3|瀏覽:340
經過調查發(fā)現,2020年初,盧某、羅某達、陳某揚等人通過廣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網絡平臺開發(fā)了一個投資平臺軟件,誘導客戶在該平臺上投資虛擬貨幣。
該團伙利用平臺后臺機器人注冊虛假用戶,并刷虛假交易量來吸引客戶的投資。他們引誘客戶購買平臺自行研發(fā)的虛擬貨幣,以此套牢客戶的資金。雖然他們允許部分客戶少量提現,但實際上通過操控虛擬貨幣的價格波動來蠶食客戶的平臺幣。
對于提現次數多或頻繁的客戶,他們通過后臺操控將這些賬號設置為異常賬號,或者捏造各種理由停封賬號,從而讓客戶無法提現,以達到騙取客戶資金的目的。
調查發(fā)現,截至2021年3月,該團伙的交易平臺已經詐騙了20多萬名客戶,總共騙取了470多萬元的資金。除了給部分會員提供了210多萬元的提現外,其余金額以股東分紅、工資福利、提成獎金等形式非法占為己有。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來源:南寧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