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3|瀏覽:268
各市、自治州商務局、稅務局:
為規范我省二手車經營行為,保障行業有序健康發展,根據相關政策法規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經市場監管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通過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及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備案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0日內完成信息更新。
二、二手車交易應當在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
三、各級商務部門和同級稅務機關應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的日常監管工作。對無場地無設施、跨縣區開票、不按規定提供相關服務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商務部門應取消其備案資格,并書面通知同級稅務機關停止發放《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稅務部門發現的,應書面告知同級商務部門,并采取相關管理措施。
四、二手車交易市場是指依法設立、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車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的場所;二手車經營主體是指從事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的企業。
五、商務部門應將通過備案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名單按月書面告知同級稅務部門,稅務部門依據備案類型發放發票,并按照不同的備案類型實施稅收征管。稅務部門未接到商務部門書面告知已通過備案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名單的,不得發放《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備案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按照上述管理規定執行。
六、我省新辦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應持市(州)級商務部門審核通過的《貴州省二手車交易二手車市場主體備案情況表》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領用手續。未取得市(州)級商務部門審核通過《備案表》的不得領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本通知下發之前已備案或未備案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主體,應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屬地商務部門備案所需材料和備案程序 附件2:二手車交易市場備案條件 附件3:貴州省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主體備案情況表
貴州省商務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2年4月24日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