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函明確提出3條要求:
1. 加大省級統籌,督促所屬縣(市、區)將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列為政府必保支出,按時足額發放到位。堅決杜絕拖欠教師工資行為,堅決防止“不低于”政策無法實施的情況發生。
2. 加強宣傳溝通,對與義務教育教師利益相關的工資政策、發放方案、支付形式等舉措進行宣傳解釋。及時傾聽教師群體的呼聲和訴求,引導他們消除疑慮和誤解,形成合理預期。
3. 嚴肅追責問責,加大對所屬縣(市、區)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的監測核查力度。一旦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并按照《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對個別問題嚴重的地區,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適時進行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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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再次向各省(區、市)發出提醒函,要求進一步鞏固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的成果。確保“不低于”政策能夠持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