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9|瀏覽:268
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對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分別補助65%、70%、80%,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地方財政分別承擔35%、30%、20%。補貼資金由航班起飛港所在地財政部門撥付。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列入轉移支付下撥相關省級財政部門采取先預撥后清算的方式。在政策實施后,分兩批預撥中央財政補貼資金上限的70%;剩余30%待補貼政策到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標準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此輪補貼也是紓困組合政策的一部分。最近,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增加1500億元民航應急貸款,支持航空業發行2000億元債券,有序增加國內國際客運航班。證券時報、財聯社等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