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4|瀏覽:286
網絡傳銷罪一般是指在網上組織、發起及教唆他人從事傳銷活動,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為。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信息技術的逐漸普及,犯罪分子利用網絡技術組織非法的傳銷活動已成為社會的一個重大問題,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不良作用。
網絡傳銷犯罪的基本特征是在網上發布各類傳銷信息,組織人員參加傳銷活動或進行拉人。通常犯罪分子會借助當下流行的信息技術,利用網絡社交媒體、虛假的商品信息、會員系統等方式來組織和宣傳傳銷活動,以不正當手段吸引受害人以非理性的方式參與傳銷活動,誘導受害人購買某種不具有實質的、很可能存在騙局的商品或服務。同時,還會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長期壓榨受害人的經濟狀況,甚至采取生活欺壓、報復活動等方式恐嚇受害人。
綜上所述,網絡傳銷罪的特征分別如下:
一、借助信息技術及網絡社交媒體,發布各類傳銷信息,組織傳銷活動,號召擴大傳銷范圍。
二、利用虛假的商品信息、會員系統等有利于傳銷的技術手段,制造不正當拉人,誘導受害人以不合常理的方式參與傳銷活動,購買不具有實質的商品。
三、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長期壓榨受害人的經濟狀況,恐嚇受害人,導致受害人兩敗俱傷。
四、有可能采取以款待、贈品等形式,據實向受傳銷人注入不可法律強制收回的金錢財物,并且這些款項不能用于新的商品買賣,只是被犯罪分子所利用以實現較大的不正當收益。
五、犯罪分子巧妙的利用合法企業的名義,進行電信詐騙、計算機網絡瞞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以謀取財務上及他物的不正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