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4|瀏覽:256
據了解,NANO官方表示Nano幣丟失事件是由于BitGrail交易所使用的軟件存在缺陷造成的。Nano,中文名稱是納諾,是一種加密貨幣或一種數字資產。納諾的重心是改變全球人民的支付方式。自從2015年啟動納諾以來,納諾的創始人及創造者科林·樂瑪荷一直的運營目標是讓加密貨幣在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運作。納諾采用了一項名為“區塊晶體”的創新科技,無需挖掘過程。整個團隊致力于推動加密貨幣創新和可持續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暫時并沒有發行數字貨幣,因此目前中國是沒有合法的數字貨幣的。數字貨幣目前在國內都還未得到承認,更沒有合法一說。目前市場上流通的各種各樣的數字貨幣基本上都是走在法律的邊沿,中國保持中立態度,但對投機不支持。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都是不合法的。
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合法的。數字貨幣比特幣在我國不合法。貨幣是一種流通媒介,其本身并不具備實際意義上的價值,但是可以不通過此種途徑的發行都是不合法的。
但是,由于國家也有規定比特幣是合法的虛擬資產,所以個人持有和交換、交易、贈送是合法的。可以兩個人私下交易,但是不能搭建平臺交易。提供平臺服務的都是違法。在國外,在某些缺乏監管的地區交易加密貨幣,只能說不合法,因為沒有法律保護。
關于原子貨幣和比特幣是否真實和合法,目前比特幣確實是合法和真實的,但你掌握不了它的市值。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法律保護不予立案。從性質上看,虛擬貨幣應當是一種特定虛擬商品,公民投資和交易這種不合法物行為雖是個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保護。
央行雖然不承認比特幣的法定貨幣地位,但是沒有否認比特幣作為一種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資、買賣比特幣。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比特幣交易尚未崩盤,投資風險需要個人慎重考慮。
綜上所述,納諾(NANO幣)作為一種加密數字資產,目前尚未被認為是合法的數字貨幣。它的丟失事件與交易所的軟件缺陷有關。在投資加密數字資產時,個人需要慎重考慮風險并了解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