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2-09|瀏覽:331
澳大利亞聯邦法院似乎對澳大利亞的加密收益產品進行了區分——裁定承諾管理收益的產品需要金融服務許可證,而“傳遞”產品則不需要。
在 2 月 9 日的命令中,聯邦法官達倫·杰克遜 (Darren Jackson) 判斷,Block Earner 將因其在 2022 年提供“Earner”產品而受到處罰,該產品為以美元硬幣 (USDC)、比特幣 (BTC)、以太幣(ETH)和PAX Gold(PAXG),解釋說需要獲得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證。
“Block Earner 不持有或享有[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證],也從未這樣做過,”杰克遜說。
然而,Jackson 法官沒有將 Block Earner 的 Access 產品歸為同一類,并解釋說該產品并非在管理投資計劃下運營,因此不需要 AFSL。
聯邦法院認定金融科技公司 Block Earner 在提供其加密支持的 Earner 產品時從事未經許可的金融服務行為 https://t.co/TS7Xf8emuf pic.twitter.com/XOrxvZsEft
- ASIC 媒體 (@asicmedia) 2024 年 2 月 9 日
該案件由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提起,聲稱 Block Earner 的 Access 和 Earner 產品都違反了公司法,這些裁決可能會為澳大利亞監管機構處理加密收益產品的方式劃定界限。
Piper Alderman 數字資產律師 Michael Bacina 在接受 Cointelegraph 采訪時解釋說,Access 只是通往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一個通道。
“Earner 產品涉及一種表示,即用戶的加密貨幣將用于獲得回報(但用戶只會獲得固定的利息金額),”Bacina 說。 與此同時,Access 產品根本不依賴于 Block Earner 獲得回報,并且“完全依賴于 Aave 或Compound”,他補充道。
從 Block Earner 訴 ASIC 判決中解讀見解。 這一備受期待的決定不僅可以凸顯收益產品的危險領域,還可以凸顯涉及 DeFi 的產品可能超出監管范圍的情況。https://t.co/xVbPDB9EEs
— 邁克爾·巴西納 | exgratia.eth | ? (@MikeBacina) 2024 年 2 月 9 日
巴西納強調,需要仔細審查的最重要細節在于這些產品的營銷方式。
“澳大利亞加密貨幣企業的收獲是,營銷和表達清晰一致以及產品功能經過仔細考慮是多么重要。”
Earner產品的運營時間為2022年3月17日至同年11月16日。
Block Earner 向 Cointelegraph 證實,它在訴訟程序開始前停止了 Earner,并且調查結果不會影響 Block Earner 當前的任何產品。
RMIT 區塊鏈創新中心的高級研究員 Aaron Lane 博士認為,如果財政部提議的加密行業立法獲得通過,很可能會對 Block Earner 施加許可條件。
來自澳大利亞聯邦法院的消息:Block Earner 的“Access”產品一切都很好,Crypto“Earner”產品需要 AFSL,并且是一項管理投資計劃。 ASIC 訴 Web3 Ventures Pty Ltd [2024] FCA 64 #cryptolaw #cryptonews https://t.co/yo9NTnPCfm
- 亞倫·萊恩 (@AMLane_au) 2024 年 2 月 9 日
ASIC 現在將尋求法院下令實施罰款。 該訴訟程序已列入 2024 年 3 月 1 日上午 9 點 30 分舉行的案件管理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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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C 表示,這一決定是在保護消費者免受數字資產產品侵害方面向前邁出的一步。
“ASIC 仍然擔心消費者沒有充分認識到涉及加密資產的產品所帶來的風險,今天的決定是確保消費者獲得適當保護的重要一步。”
證券監管機構呼吁提供加密貨幣產品的公司“仔細考慮”其產品是否構成現行制度下的金融產品。
ASIC 強調,如果產品確實屬于管理投資計劃的定義范圍,公司應在提供產品之前尋求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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