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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特幣塊鏈技術的基礎上,許多第二代創新不斷發展。例如,合同貨幣XCP,在比特幣質押的基礎上,利用塊鏈技術發行新的不可分割的數字資產,即利用塊鏈機制建立新的信用。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想象知識產權授權的獨特性、防偽、不可分割性和塊鏈上不可分割的新合同資產XCP相應地,建立數字證書的概念。
以合同貨幣為例,知識產權交易所可以將目標知識產權,如書法、繪畫、音樂、版權等,拆分為1000等份的電子產權合同貨幣,并在協議中發行,每個等份用算法確保不可分割,不能偽造,代表目標知識產權的千分之一。這些交易信息將寫入比特幣區塊鏈,持有人的權益受到比特幣底部采礦機制的強大計算能力的保護,當目標知識產權增值時,股東可以使用相同的方式在合同貨幣協議中銷售股權利潤,由于合同貨幣在比特幣區塊鏈,發行人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股息。
除了合同貨幣和萬事達貨幣的知識產權保護解決方案外,基于比特幣區塊鏈還有一些其他方法。包括彩色貨幣解決方案,即染色一些小比特幣,用彩色比特幣代表知識產權,因為不再分性解決方案非常麻煩,權益所有者可能會意外將染色貨幣作為普通貨幣的風險,所以在這個階段很難應用。還有一些比特幣區塊鏈之外的解決方案,比如比特幣(Bitshares)、未來幣(Nxt)等。
基于比特幣塊鏈的知識產權眾籌(Crowdfunding),這是一種以團購 預售的方式向網民籌集項目資金的模式。與傳統的融資方式相比,眾籌更加開放,是否獲得資金不再是項目的商業價值作為唯一的標準。只要網民喜歡這個項目,他們就可以通過眾籌獲得項目啟動的第一筆資金。眾籌具有門檻低、多樣性多樣、依賴公眾力量、注重創造力等特點。眾籌項目成功后,公認的眾籌模式有四種:捐贈眾籌、反饋眾籌、債券眾籌和股權眾籌。在中國,主要是商品反饋眾籌模式,捐贈眾籌和股權眾籌受到一定法律政策的限制,規模較小,債券眾籌是我們狹義上所說的P2P網貸。
文本、視頻和其他知識產權難以保護的產品一旦發布,就很容易被盜版者竊取。一方面,它給版權作者造成了經濟損失,另一方面,產品質量將在盜版傳播過程中下降。從經濟的角度來看,由于法律手段保護知識產權的成本較高,市場缺乏保護知識產權的積極激勵。對于已經獲得文本、視頻等知識產權商品的消費者,他們寧愿免費與周圍的人分享一本書或一張專輯。如果有一種機制,可以讓早期購買合法商品的人獲得經濟收入或補償,那么只要這種激勵足夠大,就可以防止知識產權被盜版,防止盜版的傳播。
假設知識產權眾籌系統是通過比特幣的塊鏈技術構建的。比特幣2.0版的合約幣XCP例如。當一個新的知識產權眾籌項目發布時,支持者可以通過人民幣或數字貨幣進行眾籌。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不是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商品或資產。因此,眾籌的過程可以是籌集資金、商品或資產,廣泛的眾籌是分散資源的整合。數字貨幣在眾籌過程中沒有發揮任何貨幣功能,如價值規模或支付手段。
當眾籌支持者成功使用人民幣或數字貨幣支持項目時,知識產權眾籌平臺將向支持者發放數字證書,使用合同貨幣加密或綁定知識產權,同時支持者將獲得與知識產權相對應的合同貨幣特定賬戶。知識產權使用權加密或綁定的合同貨幣是唯一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分離,不能免費分享,只能轉讓給他人。在將知識產權和產品轉讓給他人的同時,他們將失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這是對知識產權使用權的唯一保證。使用權不能共享,以防止盜版,提高質量。
那么,如何給先入者足夠的經濟激勵,以確保他們傳播真正的知識產權呢?我們介紹了合同貨幣股息的概念。該股息機制是利用比特幣塊鏈股息算法在整個網絡上公開,并利用技術確保透明度和公平性,不會因人為參與而產生道德風險。任何涉及資本或資金的問題都會產生道德風險,道德風險都是一切P2P在線貸款和眾籌難以避免和解決的問題,因此有很多痛苦的教訓。因此,我們希望利用比特幣塊鏈技術開發基本協議,避免人工股息,通過整個網絡披露,利用透明度保證機制的公平性,有效解決這一問題。
對于進入眾籌的支持者,如前1000名,眾籌平臺將分配紅色合同貨幣錢包股息賬戶。對于第二批和第三批眾籌支持者,分配藍色和黃色合同貨幣錢包股息賬戶。對于后來的支持者,他們將以一定比例的溢價進入眾籌,如10%的溢價收入,所有股息都使用合同貨幣XCP這樣,所有的股息算法都寫在比特幣塊鏈程序中,包括平臺經理在內的任何人都何人都不能改變,以確保所有眾籌和股息的客觀性和公平性。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所有的股息使用合同貨幣,是一個典型的反饋眾籌,而不是股權眾籌,同時,眾籌過程不能保證支持者或投資者可以獲得固定收入,反饋合同貨幣,根據市場反應的知識產權,讓市場決定知識產權的價值和回報。
建立基于比特幣塊鏈的知識產權眾籌模式存在兩個法律問題。一是如何將知識產權授權與數字資產的數字證書相對應;二是眾籌發行所涉及的監管原則和法律底線。發行知識產權眾籌產品時,應由原作者書面授權,每個眾籌產品或數字資產均為數字證書,證明眾籌支持者獲得合法商品,其所有權和使用權合并為一。任何想要獲得知識產權商品的人都只能通過合法的授權模式購買,從法律和技術上禁止盜版的可能性,增加盜版的成本。監管機構最關心的問題是非法集資和非法發行證券。中國捐贈眾籌和股權眾籌的發展規模有限,主要受現行法律政策的限制。基于比特幣塊鏈的知識產權眾籌不是捐贈眾籌和股權眾籌模式。
與普通反饋眾籌一樣,眾籌支持者可以獲得相應的商品回報;與普通眾籌不同,眾籌支持者也可以獲得不定量的數字貨幣作為股息回報。這種股息不是股權或現金。它是一種商品或資產。它的價值完全取決于市場對它的評價和估值。此外,這種數字貨幣的股息不是投資者基本信用支持的典型投資回報,而是銷售模式收入的額外收入。首先進入眾籌的人有積極的經濟激勵來推廣合法產品,這是一種激勵相容的銷售策略。數字貨幣能否兌現,需要符合當地的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