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博社的報道,美國聯邦法官做出裁決認定Ripple公司的代幣(瑞波幣)在出售給機構投資者而非公眾時,應被視為一種證券。這一裁決被投資者視為
加密貨幣行業戰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一次勝利。法官指出,向有經驗的投資者出售瑞波幣符合證券法規的相關測試,因為這些買家了解瑞波幣可能帶來潛在利潤。然而,對于普通投資者即廣大公眾來說,這一規定不適用,因為沒有證據表明他們能夠理解Ripple公司關于瑞波幣的各種聲明。此裁決被認為是加密貨幣行業的一個勝利,法官的裁決確認瑞波幣不是投資
合約,因此也不是證券。由此裁決后,瑞波幣的價格飆升了超過80%。加密貨幣是否應被視為證券一直是該行業的一個主要問題,有人認為加密貨幣不應該受到SEC和其他監管機構的監管。此外,除了瑞波幣,其他多種加密貨幣也在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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