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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證券與投資業務法》(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Business Act of 2010, SIBA)是目前管制英屬維爾京群島投資業務活動的新監管制度。
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委員會(BVIFSC)是面向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經營的所有金融服務公司的監管機構。
英屬維爾京群島FSC監管杠桿式交易,交易商必須要取得IB(Investment Business)交易商牌照,并且需要在牌照上注明分類;Dealing in investments as principal或者是Arranging Deals in investments.
維爾京群島FSC牌照申請條件: 1. 當地公司組建首先需要在BVI成立一家國內公司以監管條件去申請這個牌照。公司必須至少有1名股東和1名董事。一個人既可以要有常駐員工。持牌人必須聘用至少1個自然人任董事,至少聘用1個有牌照的證券咨詢顧問或1個有牌照的投資咨詢顧問。(掛名即可) 2. 申請交易商牌照在注冊過程中安排將提交給FSC的申請和業務計劃。需要每位股東和董事提供以下文件:護照復印件、無犯罪記錄證明、簡歷(英文簡歷)、兩份專業推薦信。申請準備好后,再提交給FSC批準并支付以下申請費。申請時間大約需要3個月。
如何查詢受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委員會(BVIFSC)監管的公司: 第一步:打開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委員會(BVIFSC)的官網。 第二步:點擊“受監管的經濟體(Regulated Entities)”。 第三步:輸入受監管的公司名稱。
比如,2011年6月,經紀商Gallant Capital Markets成為第一家按照《2010年證券與投資業務法》(SIBA)經由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委員會(BVIFSC)授權和監管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經營的經紀交易商。
接受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監管公司概覽,受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委員會(BVIFSC)監管的公司主要有五大類:銀行和信托服務(Banking and Fiduciary Services)、保險(Insurance)、代理公司(Registered Agents)、清算公司(Insolvency Practitioners)和投資公司(Investment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