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1|瀏覽:292
摩納哥國民議會通過了一項“證券型代幣”法案,旨在確保該國在金融發展方面領先全球。這項法案將為“代幣發行提供法律框架”,允許摩納哥的公司進行完全合法的STO。然而,相關證券型代幣必須代表企業內部的數字化股份,并且要賦予代幣所有者相應的權利,如投票權、股息收取以及參加公司年度會議等。此外,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發行證券型代幣,有限責任公司將無法發行。
據報道,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Heath Tarbert表示,CFTC正在等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允許更多數字資產的期貨交易。Tarbert指出,確定數字資產是否為證券是SEC的職責。只有在SEC確定某種資產不是證券時,CFTC才能將其納入監管范圍。Tarbert還補充道,一旦確定某種資產是否為證券,就會看到更多數字資產的期貨上市。目前,在美國,比特幣和以太坊被視為商品,因此它們的期貨合約在美國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