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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聽課的人不僅相信了這種神話,還幫助他擴大了公司規模,讓他賺得盆滿缽滿。僅僅四個月的時間,他創造了一個巨大的傳銷帝國。
6月3日,該起特大網絡傳銷案在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根據反傳防騙快訊了解到,一審期間,陳力超等5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到1年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50萬元到13萬元不等。
原判認定,2015年6月24日,陳力超設立了以推廣170電話卡為名收取會費并發展下線的獎金制度,并建立了傳銷網站。同年8月11日成立了天音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郭某可。
為了騙取會員投資,天音公司虛構了會員計酬來源于170電話卡的話費返利,并聲稱公司是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音通信發展有限公司的下屬子公司。為了擴大規模,天音公司于2015年11月建立了天音特奧音商城網上購物平臺,并授權高級別會員在當地成立工作室,任命市場總監。
天音公司規定成為會員需要其他會員推薦,并交納1500元入會費。會員分為6個等級,從VIP到金鉆。成為會員后,可以獲得靜態獎和動態獎。靜態獎是每個工作日返還投資額的1%,即15元,達到3000元后停止分紅。動態獎是通過發展下線會員獲得的,包括推薦獎、見點獎、對碰獎、對等獎、報單獎和升級獎。
會員可以發展兩個區域的下線,人數多的是大區,人數少的是小區。每個會員賬號的直接下線只能安置2人,其余直接推薦的人可以安置在下線的大區或小區。
天音公司的會員系統有注冊幣、獎金幣、復投幣和現金幣。注冊幣需要用現金購買,1500個注冊幣可以注冊一個會員賬號,注冊幣只能用于注冊會員,也可撥給下線會員。獎金幣來自會員獲得的靜態獎和動態獎,可以提現70%且需支付10%的手續費,剩下的30%可以再次注冊一個會員賬號,并且只能用于注冊。獎金幣可以等額兌換成現金幣,現金幣可用于天音商城購物,也可以撥給下線會員。
2015年10月22日,陳力超發展了十多萬會員后,提取了5000多萬元的入會費,將公司轉讓給河南的楊某華。
同年12月9日,楊某華與陳力超的助理劉某進行了財務交接,由楊某華接管公司的管理。之后,他基本上繼承了原有的獎金制度和運營模式,并重新組建了公司部門和工作人員。
楊某華是一個50多歲的“深漂”,離過婚,常年在深圳開辦各種公司,曾在陳某創建天音公司時投資了34萬元,并積欠了很多債務。
在接管公司時,楊某華只有三四百萬元的資金。為了吸引會員的投資,他帶領核心團隊策劃了天音公司的年會和發布了十大利好消息。在年會上夸大了公司的發展前景并進行了虛假授牌,在十大利好消息發布會上發布了與柬埔寨的金礦與捕魚項目合作的消息,虛構了公司的投資項目和盈利前景。
截至案發,天音公司共發展了3,95461名會員,收取了傳銷資金59,319.15萬元。
原判認為,陳力超等5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根據相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做出了以上判決。
判決書宣判后,陳力超、易某文和劉某蓉不服該判決并提出上訴。6月3日,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經過長達四個小時的審理后,審判長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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