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3|瀏覽:304
據了解,2020年4月,邳州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發現本地網民傳播了一款名為“奧運之星”的APP,聲稱與北京冬奧會有合作,并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虛擬貨幣。
經過偵查,辦案民警證實這是一起冒用“北京冬奧會”名義組織和領導傳銷活動的案件。
加入“奧運之星”傳銷組織只需支付2元認證費,即可免費領取“體驗礦機”并進行“挖礦”,獲取“奧運幣”。然而,要提高“挖礦”效率,就需要發展下線并購買高等級的“礦機”來兌換更多的“奧運幣”。
而這些所謂的“奧運幣”實際上是犯罪團伙頭目在網站后臺隨意添加的,并且交易價格也是按照逐日上漲的規律隨意設定的。
在2020年5月,邳州警方經過縝密偵查,在安徽滁州、山東濟南、河南商丘等地展開了收網行動,一舉抓獲了該傳銷組織的4名骨干人員。
通過審查,警方了解到2020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孫某飛、孫某杰和李某彬通過網絡聯合投資并雇傭胡某磊開發了這個APP,建立了“奧運之星”傳銷平臺。然而,這個傳銷平臺還處于萌芽階段就被警方摧毀了。
不過令人震驚的是,短短的3個月時間內,該平臺就發展了超過200萬個會員,并通過收取“認證費”和出售“奧運幣”,使孫某飛等人非法獲利800多萬元。目前,該案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警方提醒市民,“區塊鏈”是一項新的信息技術,可用于不同生活服務場景,但它本身并不創造價值。
一些不法分子借“區塊鏈”之名,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幌子,設立各種所謂的“虛擬貨幣”,誘導投資者交易,實際上是常見的詐騙手法。面對各種以“區塊鏈”為名的投資項目,投資者應保持警惕,要時刻記住兩點:
一是我國監管部門明確禁止虛擬貨幣交易活動;
二是不要輕信網絡平臺上所謂的“專家”和“高手”制造的高回報言論,投資前應充分了解各類風險,謹慎做出決策,不要盲目相信他人。
今年以來,邳州市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深入開展了“凈網2020”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涉網違法犯罪活動,已偵破了112起涉網案件,抓獲了368名犯罪嫌疑人,取得了顯著的戰果。
鷹鑒提醒廣大群眾,“奧運之星”這類行為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它們利用熱點概念來炒作,編造各種高大上的理論,以空投“糖果”等方式誘惑人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以炒幣升值和發展下線獲取利潤吸引公眾投入資金,并勸說投資者發展更多人員參與,不斷擴大資金池。不法分子在幕后操縱所謂的虛擬貨幣價格趨勢,設定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獲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