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巴菲特和查理芒格是我非常尊重的投資人。過去35年里,我一直在學習他們。我相信“基本價值”,相信“要在別人賣出的時候買入”,相信“要長期持有吸引你的投資”。但是,雖然我尊重他們,我對他們對
虛擬貨幣的看法感到困擾。在一次雅虎財經采訪中,巴菲特表示,虛擬貨幣像收集卡片一樣,并不會產生任何東西,只是投機。然而,我認為虛擬貨幣是構建新技術和基礎設施的“燃料”,構建在互聯網基礎協議上。
比特幣和Zcash是價值存儲,以太坊和EOS是創建智能
合約的平臺。巴菲特或許是不知道如何對這種“燃料”進行估值,但虛擬貨幣的本質是構建去中心化網絡,并且有可能被當作“貨幣”進行估值。巴菲特和查理芒格大概不會看到這篇文章,但如果他們能看到,我希望他們能理解虛擬貨幣正創造一個新的互聯網,并且每個人都可以像風險投資家一樣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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