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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昆侖鏡暨公義法正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協助有關機構、組織、機關調查、滲透、取證、解密了一系列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類比特幣炒幣投資、虛擬數字資產投資、虛擬挖礦周邊等違法犯罪。
限于篇幅,本文節選部分典型案例,共計兩篇六個案例,本文為第一篇第一個案例。
敬請各位領導、伙伴、行業機構、簽約律師、辦案人員不吝指導。
2020年12月,中國內蒙古自治區某地發生一起重大損失。一位遇人不淑的投資者與某虛擬貨幣“礦場”老板發生糾紛。
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派出昆侖鏡(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數據研究院電子數字取證刑事技術偵查局與公義法正法律專家委員會主任專家,通過調取“挖礦”過程中SharesEst數據,并進行逐項計算。
通過數據模型快速調取了從入住“礦場”到案發后的綜合數據模型,僅通過解讀Percentage的變化,就發現了“礦場”可能存在違法侵占“算力”的情況。為了避免由于個別項目計算方式及網絡、服務器、全網波動等因素導致數據模型異常,昆侖鏡(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數據研究院電子數字取證刑事技術偵查局通過快照監視的方式,獲取了同時間段通“礦池”的其他“礦場”數據,最終得出該“礦場”存在盜取用戶算力的情況。經過相關取證及事實研判后,將辦案文檔提交給當地數字犯罪領域的律師事務所團隊進行案件跟進。
該案件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罪,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來源:今日頭條
作者:昆侖鏡科技數字取證局
熱點: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