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7|瀏覽:258
“挖礦”程序會占用電腦的運算資源,導致電腦持續(xù)卡頓甚至燒壞硬件。這款木馬程序的開發(fā)者是鄭州一家網絡科技公司。張某為了賺取更多利潤,推薦給維護人員“挖礦”業(yè)務,并以傭金為誘餌。近三年來,他付出給網絡維護人員的傭金高達兩千萬元。
這是一起全國性的特大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案。涉案人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關涉案物品也被查扣。
這起案件讓人想起類似案情,比如湖南郴州一所學校的校長和副校長利用學校電力進行挖礦行為,造成校園網癱瘓,并試圖通過核算報銷電費。他們受到了黨內警告和處分。
另外,湖北懷安警方也曾破獲一起比特幣挖礦偷電案。涉案人被逮捕,案件涉及的盜電金額為61971元。
這些案件提醒我們,網絡安全和電力安全都是重要問題,需要加強管理和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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