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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比特幣“挖礦”,內蒙古祭出終極大招。昨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下稱“內蒙古發改委”)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了《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并對此公開征求意見。
從征求意見稿來看,關于虛擬貨幣“挖礦”,無論是環節中牽涉的各類主體,還是當中涉及的洗錢、非法集資行為,均將面臨懲戒與追責。其中,在網吧挖礦、私自接入動力電源挖礦等行為,都將受到監管部門的全面整頓和懲戒。
此前,內蒙古發改委已出手遏制“挖礦”苗頭。5月18日,內蒙古發改委發布公告稱,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完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情況舉報渠道。
監管步步加強
對于“礦工”們而言,昨夜無疑又是一個難眠之夜。
內蒙古發改委最新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明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并提出八項措施,具體包括:
一、對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主體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依據相關法規,加大節能監察力度,核減能耗預算指標;對存在故意隱瞞不報、清退關停不及時、審批監管不力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肅追責問責。
二、對大數據中心、云計算企業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由主管部門取消各類優惠政策,退出內蒙古電力多邊交易市場,依據相關法規從嚴處理,嚴肅追究責任。
三、對通訊企業、互聯網企業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依據相關規定,由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嚴肅追究責任。
四、對網吧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其進行停業整頓等處置。
五、對未經報批私自接入動力電源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等主體,依據相關法規,對其違法竊電行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對企業、個人等主體存在以虛擬貨幣形式進行洗錢等違法行為的,依據相關法規,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對企業、個人等主體存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規,由主管部門從嚴處置。
八、對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相關企業及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納入失信黑名單;對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或為其提供方便與保護的,一律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內蒙古發改委最新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只是引致“幣圈”人士難眠的因素之一。連日以來,針對虛擬貨幣交易市場亂象,監管力量持續在升級。
5月18日,中國金融業三大協會聯合發布公告稱,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為虛擬貨幣市場亂象敲響“警鐘”。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會議強調,堅決防控金融風險。強化平臺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一位長期投資幣圈的“礦工”察覺到正在趨嚴的行業監管力量。他對記者表示,當前形勢下,受到監管政策影響,大型礦場可能會被陸續關停。后續來看,或會出現“礦圈出海”的現象。
高能耗有悖“碳達峰、碳中和”
除了高波動性、投機性、不透明性,比特幣高能耗的特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