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6|瀏覽:315
比特幣誕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聰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尋求一種不受中心銀行系統束縛的交易方式,這些人期待一種自由度更高的貨幣體系,比特幣這次被承認其屬于數字資產、可比特幣不具有貨幣職能,但是這并不妨礙其屬于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中國從沒有“比特幣非法”的政策。
孔劍平說道:“中國大陸政策,總體上是支持技術創新,防范金融風險。2013年五部委文件,說比特幣是虛擬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參與買賣,但金融機構不能參與。
中國就沒有“比特幣非法”這樣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幣也沒關系。我們發現,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領導講話都是說對數字貨幣監管。
2019年7月18號以后,所有講話里出現的只有兩個字,“研究”,不叫“監管”了,變化非常大。同時,發改委也把原來計劃列入“淘汰類目錄”的數字貨幣挖礦也刪掉了。”
根據政府在2013年最新關于比特幣的態度:比特幣屬于用戶的私有虛擬資產,那么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受到法律保護。
從我們國家的實際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體現:2018年中國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糾紛中償還被盜用的加密貨幣,為加密貨幣相關分歧樹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這家法院在民事糾紛中也實際就是確認加密貨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當然,購買比特幣選擇的平臺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相對無監管,或者沒有牌照的一個早期市場,一定要選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交易所,因為也意味著這些交易所經過了國外用戶和法規的驗證,建議去類似中幣ZB這樣的頭部交易所購買,以防造成自己的資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