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0|瀏覽:227
繼2019年4月險被國家發改委列入“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產業”后,“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再次被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明令禁止。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于2月25日發布《關于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指出,計劃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4月底前全部退出,并嚴禁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挖礦”一詞來源于比特幣的產出方式,即礦機機主通過算力競爭獲得比特幣獎勵的過程。隨著比特幣在內的虛擬代幣價格一路上漲,“挖礦”也形成了包括礦機、礦場等在內的產業鏈。
“基于挖礦本身的資源需求,礦場當前大多分布在內蒙古、云南、四川、新疆等地區。”一名礦圈人士李洋(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挖礦產生的電力損耗極大,因此多集中在城市資源相對匱乏,而自然資源更為豐富的地方,能通過風、水、火等能源產生電力的地區。對于有用電需求的礦場來說,自然資源豐富的地區往往電力價格也更低,能夠極大的減少挖礦過程中產生的成本。
對此,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人工智能與變革管理研究院區塊鏈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