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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央行16日公布《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fā)進展白皮書》,首次系統披露數字人民幣研發(fā)情況。在當天舉行的吹風會上,中國央行副行長范一飛等官員針對外界關于數字人民幣的一系列疑問進行了詳細回應。
——會否取代實物人民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局長羅銳表示,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于現金類支付憑證(M0),與實物人民幣都是央行對公眾的負債,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經濟價值。數字人民幣與實物人民幣等價,具備貨幣的基本功能。數字人民幣將與實物人民幣并行發(fā)行,并共同進行統計、分析和管理。
羅銳表示,實物人民幣具有其他支付手段不可替代的特性,因此實物人民幣將與數字人民幣長期共存。
——是否使用區(qū)塊鏈技術?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指出,區(qū)塊鏈適用于低并發(fā)、低敏感的場景,例如資產確權、交易轉讓、賬本核對等。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在貿易金融、確權交易和交易對賬等領域探索了區(qū)塊鏈的應用。
根據數字人民幣的設計要求,央行采取了適合高并發(fā)和中心化管理的技術路線。同時,央行要求數字人民幣具備公平競爭、高效監(jiān)管、高效清算和對賬、隱私保護等特性。
——安全隱私是否有保障?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央行規(guī)范了數字人民幣及相關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確保數字人民幣具有不可重復花費、不可偽造和篡改、不可抵賴等特性。央行已經建立了多層次的安全防護體系,保障數字人民幣系統的高安全性、高可用性、高可擴展性、高并發(fā)性、高易用性及業(yè)務連續(xù)性。
在隱私性方面,數字人民幣遵循“小額匿名、大額依法可溯”的原則,滿足公眾對小額匿名支付的需求。除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外,數字人民幣系統不過度收集交易信息,也不將信息提供給第三方或其他政府部門。
——與電子支付工具有何異同?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數字人民幣與一般電子支付工具有相似之處,但也存在一些差異。數字人民幣將提供一種新的通用支付方式,增加支付工具的多樣性,提高支付體系的效率和安全性。數字人民幣是國家法定貨幣,安全等級最高;具有價值特征,可以進行離線交易;并支持可控匿名,有利于保護個人隱私和用戶信息安全。
穆長春強調,數字人民幣將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長期共存。(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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